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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民字[2007]3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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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全县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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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 实 施 方 案
为认真做好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工作,根据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切实做好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》(赣民发[2006]21号)和省民政厅《关于江西省“农村敬老院建设霞光计划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赣民字[2007]11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订“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”实施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中最特殊最困难的弱势群体,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,是树立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中的形象,体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要求。我们要从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工作的重要意义,牢固树立“以民为本,为民解困”的理念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采取措施,把好事办好,使农村五保户居住在安全、舒适的房子。 二、目标任务 “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”,以解决五保户的住房需要为目标,充分利用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维修资金(按年人均200元维修基金核定),实行项目管理,通过各乡镇(场)调查了解,造好预算,集中资金,重点修好一批急需的危房,争取用五年时间,分期分批将全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危房维修好。 三、维修对象和资金安排 1、原则上维修前段时间上报的五保户危房,无房或借住的五保户,不予新建新房。 2、维修资金如有多余,可增加维修户数,但必须要维修急需的破旧危房。 3、各乡镇(场)维修资金不能按户平均分配,要根据房子维修需要,合理安排资金。 四、方法步骤 第一步:落实户数(时间:10月19日—10月25日)。各乡镇(场)民政所要按照县分配的维修资金,核定维修户数,参照前阶段调查情况,进一步认真调查,并填写好《五保户危房维修资金预算表》(见附表一),上报民政局低保股。 第二步:下拨前期维修资金。根据各乡镇(场)民政所上报的《五保户危房维修资金预算表》,通过调查核实,县民政局下拨30%总资金,用于前期维修费。 第三步:具体实施(时间:11月1日—12月15日)。各乡镇(场)民政所按照预算,尽快组织人员,抓紧实施五保户危房维修。 第四步:检查验收(时间:12月16日—12月30日)。维修完毕后,各乡镇(场)迅速填好《五保户危房维修实际使用资金表》(见附表二),上报低保股,由民政局组织人员核实验收合格后,下拨后期维修资金。 五、几点要求 1、加强领导。各乡镇(场)民政所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,成立领导小组,并要争取村(居)委会的大力协持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 2、狠抓落实。各乡镇(场)民政所要派专人负责,认真组织安排,具体实施维修,并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进度和质量。 3、加强资金监管。民政局将不定期检查和通报“五保户危房维修”实施情况。竣工后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逐一检查,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改正。 4、总结经验。各乡镇(场)民政所要及时掌握情况,总结经验教训,并及时向民政局推荐好的做法。对做得好的单位,我们将予以表彰。 附:1、《农村五保户危房维修预算表》表一; 2、《农村五保户危房维修实际使用资金表》表二; 3、全县2007年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总资金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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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余干县民政局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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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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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五保危房维修实施方案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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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县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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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报:市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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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印40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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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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